日前,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压榨“花生油”。
据悉,该局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中,在马山镇、云表镇发现有流动摊贩在街上以“现榨现卖”的方式生产销售花生油,现场并未能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,涉嫌违法。经查,案件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,在街上以“现榨现卖”的方式生产“花生油”,并掺入其他食用油,冒充“纯正花生油”进行销售,从中牟利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》等相关规定。该局按相关程序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、原料等物品,集中销毁涉案“花生油”465公斤,罚款35000余元。
此次执法行动,有效打击了不法商贩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,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:食用花生油需到正规商店超市购买,切莫贪“便宜”。